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义务教育学校)
亲爱的家长、同学们:
你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享受免除学杂费、免费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地方课程教科书的资助政策,同时,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还可以享受生活补助,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资助项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全部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75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一)特殊群体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二)其他群体
1.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消费以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流程
学校于每学期开学后受理学生或其监护人申请,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学生资助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或监护人社保卡中。
海林镇中心学校一一永安小学教学点先行:告知每位学生资助政策
其他教学点随后跟进,告知每位学生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