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非小事,警钟需长鸣。为有效预防精河直属库全体干部员工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分公司党委要求,精河直属库聚焦公司工作实际开展系列宣贯活动,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全体干部员工思想防线。
召开一次宣贯会
组织召开“抵制酒醉驾”主题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储粮新疆分公司系统开展整治酒驾醉驾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内容,会议要求全体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远离酒驾醉驾,切实把法纪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不断强化“八小时之外”的自律性,养成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树立精河直属库党员干部员工的良好形象。
观看一部警示片
组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集体观看了《酒醉驾警示教育片》,视频深刻阐述了酒驾醉驾行为对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不能心存侥幸,要严格遵纪守法。
签订一份承诺书
组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签订《承诺书》。通过签订承诺书,要求全体干部员工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自觉克服侥幸心理,切实提高纪律法律意识,对家庭负责,对单位负责,对社会负责,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党员干部和中储粮人形象。
召开一场普法讲座
邀请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海龙同志为大家讲授了主题为“拒绝酒驾、平安出行”的专题警示教育课。马警官以真实案例为反面典型,从酒醉驾判定标准,检测方式、酒醉驾的危害及成本等进行了详细阐述,从法律、经济、自由、家庭等引导干部员工算清酒驾醉驾“成本账”,提醒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守住守牢交通安全底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酒驾醉驾,规避交通事故风险,文明出行、安全行驶。告诫大家要充分认清酒驾醉驾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纪法观念,树立良好生活作风,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勿以身试法。
通过活动的开展,精河直属库全体干部员工纷纷表示:一要增强纪法意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要以“案中人”为警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摒弃侥幸心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二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时刻紧绷“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这根弦,树牢“纪法红线不可逾越、纪法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加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三要抓好工作落实。要坚决贯彻落实分公司党委关于整治酒驾醉驾的有关工作部署,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现有参与酒驾、醉驾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