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之道,完善乡村治理

过期的某人
创建于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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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和”文化,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所追求,“和”代表着合和睦、和谐。可以说,“和”是历史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样也是人民幸福的基石。因此,在推进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借助和发挥“和”文化的智慧与积极作用,让“和”文化作为完善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

       加强乡村产业之“和”。因地制宜挖掘优势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做好产业调研规划,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发展要取长补短,乡村不能只依靠农业发展,导致产业单一,农产品附加值低,也不能让乡村盲目跟风,千篇一律,导致乡村产业同质化。应尝试挖掘本土农业资源,依托电子商务、农村直播带货等途径,拓宽乡村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将休闲农业、采摘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吸引城市居民消费。唯有一二三产业通力合作、协同发展,乡村治理才有更明确的路径。

      保障利益之“和”。加强不同群体间的利益联结,实现合作共赢,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村民、企业、商家等社会主体有时因利益而合作,却因无法理顺各方利益分配,产生利益纠纷,各方陷入“不和”之境,这显然是不利于乡村治理的。“独木不成林”,要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秉承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因此,要懂得换位思考,科学统筹利益分配,与此同时,综治、司法等部门要畅通监督、调解等渠道,及时公示信息,确保分配制度透明。唯有尊重社会各方的彼此利益,搭建信任桥梁,方能合作共赢,构建和谐乡村。

       重视人文之“和”。要在活化利用传统村落、非遗文化等资源的同时做好保护工作。汇集整理历史文化名人故事、神话传说、民俗活动、民间艺术、家风家训等人文资源,修缮有特色的古街、宅院民居结合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等现代传播方式,营造浓厚乡村文化氛围,弘扬本土文化。将“和”文化写入村规民约,通过新媒体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乡村道德观,促进乡村移风易俗。乡村治理要“以文化人”,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引导群众以礼为先,促进群众遵守公德,让“和”文化深入人心。

       乡村治理,要走“和”之道。我们要始终将乡村治理的基本逻辑与当地自然人文资、乡村产业等相结合,真正展现乡村的和谐之美,提升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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