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上午,龙华区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件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023年12月23日薛某颖与郑某群在龙华区城西镇山高路311号一间铺面签订租赁合同,该铺面用于炸鸡店经营,现因合同租金押金等问题,双方产生纠纷。薛某颖向城西镇调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过城西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劝说帮助,纠纷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郑某群和薛某颖同意于2024年3月18日解除商铺租赁合同,2、郑某群同意于2024年3月18日一次性退还薛某颖租金押金等费用共计600元,3、薛某颖同意收到郑某群退还的上述600元费用后,不再就此事追究郑某群的一切法律责任。 此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今后,城西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将继续积极投入调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努力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