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宣传活动

穗波玉
创建于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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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优化现金服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要求,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建设和谐现金流通环境,2024年3月18日新城长乐西路支行现金宣传专员深入我行现金服务网格化区域负责的白马服装城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宣传活动。

宣传人员深入商户,向经营主体发放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折页,并向工作人员讲解人民币防伪特征、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拒收现金案例及相关人民币法律法规等,让商户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人民币相关业务知识,不得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我们在现场了解到,个别个体工商户现金交易多,零钞需求量大,我行了解到客户的需求后,及时开展上门零钞兑换、残币回收等现金服务。

通过此次活动的宣传,让更多商户熟悉了人民币现金相关业务知识,认识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是违法行为,并承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现金收付行为。后期我行将整治拒收现金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开展入户宣传,营造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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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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