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班践行雷锋精神,点燃奉献之火——学雷锋日活动

临河六小三四班
创建于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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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年8月15日,年仅22岁的雷锋因公殉 职,毛主席得知消息后,为雷锋题词,并确 立每年的3月5日为“学习雷锋纪念日”,雷锋成全国各族人民学习的榜样。

 雷锋叔叔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里,7岁就失去了父母,成了孤儿。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培养下,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平时他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此,他多次立功。1962年8月15日,雷锋叔叔因公牺牲时,年仅22岁。虽然他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留下了一个永不消逝的名字-雷锋,也留下了一种伟大而高贵的精神——雷锋精神。他的精神将会永远地闪耀在祖国的大地上,闪耀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雷锋精神将会永远地活在我们心中。

《学习雷锋好榜样》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

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

立场坚定斗志强。

学习雷锋好榜样,放到哪里哪里亮;

愿做革命的螺丝钉,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

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

学习雷锋好榜样,毛主席的教导记心上;

紧紧握住手中抢,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向雷锋叔叔学习,就要从做好每一件小事开始,从身边最平凡的小事做起。

捡起地上的一片纸屑,你就是一个爱清洁的环保小卫士;

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你就是一个有爱心的好朋友;

珍惜每一分钟,勤奋学习,你就是一个爱学习的小标兵;

见到师长、父母问一声好,你就是一个懂礼貌的好孩子。

以雷锋为学习的楷模和好榜样,接过雷锋手中的枪,继承革命英雄的光荣传统,把“雷锋精神”认真贯彻到实际行动中来,全体师生要共同努力,构建优秀文明的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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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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