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结合“3·15”曝光的相关问题。食品生产科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排查工作,检查重点包括:1、猪肉及猪肉制品原材料是否为正规渠道采购;2、相关猪肉及制品是否有检验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3、是否存在以猪肉冒充驴肉及其它肉制品加工品等食品安全问题。
此次肉制品检查排查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肉制品企业1家(企业目前为停产状态),速冻食品原料肉企业2家(其中一家未开工),肉制品小作坊共16家,猪肉主要来源为成安金都、邢台、河南千喜鹤分割冷鲜肉等企业。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小作坊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肉制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实施严防严控,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食品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从源头确保我县食品安全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