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通知,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为了迎接第29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到来,切实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保障学生安全,提高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应变能力,3月14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反恐中队黄进南和集宁区泉山派出所李燕两位警官走进第二实验小学,为学校师生带来一场生动的安全知识讲座。
普法强基,安全“童”行
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李燕警官本次普法讲座讲解了校园欺凌防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提高了师生对法律的认识,增强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能更好的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黄进南警官针对反恐防暴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观看视频、讨论和场景模拟等多种形式进行生动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认识到暴力事件的潜在危险,学会自我保护。
模拟演练,防患未然
讲座结束后,学校开展了反恐防暴演练。黄进南警官亲自给大家做了示范。
模拟演练正式开始。上午10点30分,一名男子在校园围墙外面鬼鬼祟祟,随后该男子强行推门冲进校园。
见此情形,我校立即启动反恐防爆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拉响警报,同步启动一键式报警,并向泉山派出所报案,同时,安保人员立即出动,奋力与歹徒搏斗。
有序组织,自护自救
听到警报声响起,教师组织学生迅速避险,躲在隐蔽处。 教师清点人数后,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很快,学校安保人员合力将“歹徒”制服。学校宣布解除警报。
提高防范,教育先行
本次演练既检验了我校反恐防暴安全工作的实效性,也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生命安全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第二实验小学将一如既往地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学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为学生的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