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层转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海银运〔2023〕199号)精神,支行根据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现金从业人员学习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日常宣传、推进整治工作。
一、开展网点宣传
支行以网点厅堂为阵地,开展常态化宣传,厅堂宣传展架上摆放各类人民币有关知识宣传折页,网点电子屏滚动播放政策,大堂经理对来我行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拒收”折页等,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并积极配合工作开展,持续推进网点阵地的常态化整治拒收现金宣传工作,构建良好的货币流通环境。
二、加强现金流通,提升网点服务水平
柜面收付业务现金全额清分,残损人民币及时缴存,对外支付现金中无夹杂不宜流通人民币,柜面配齐小面额人民币,设置人民币兑换绿色通道,确保券别调剂和残损币兑换业务优先办理,满足社会公众正常兑换需求。
三、深入周边商户摸排宣传
支行对网点周边商户进行摸排宣传,为商户及市民详细讲解宣传活动内容,告知商户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引导商户承诺不发生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等。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告知各商户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相关政策,广大群众应自觉维护人民币纸币流通环境,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今后,支行将继续开展相关人民币宣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