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意融融。在“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强化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发挥我行组织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的作用,3月15日,我行走进泰安市第一实验小学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通过摆放宣传幅以及向来往群众发放普法维权宣传册,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洗钱等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日常消费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我行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讲解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预防上当受骗的手段技巧,以及遇到假冒伪劣商品、被商家欺骗等情况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相关内容。
本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使广大群众对依法维权相关知识有了基本了解,进一步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手段防范消费侵权行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有利于群众树立理性健康消费观念,为提振消费信心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