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汛旱办发〔2024〕1号关于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蓝田应急管理
创建于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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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汛旱办发〔2024〕1号
蓝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据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我市气候年景总体偏差,厄尔尼诺背景下强降水及高温事件将偏多,预计灾害性天气仍呈频发多发趋势,暴雨、高温、干旱、大风等气象衍生灾害风险较大。各镇(街)、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措施,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抓紧抓细抓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的行动力。根据市防指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县今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强降雨和干旱等极端事件多发频发重发,去年我县遭遇多轮强降雨,县城区、19个镇(街)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特别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在积极克服疫情影响的前提下,要及早对防汛抗洪准备工作进行统筹部署,结合实际,着力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落细落实各项准备措施,抓紧补齐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大力提高洪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为夺取防汛抗旱工作胜利,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防汛抗旱指挥责任体系。各镇(街)、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关键,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不断完善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责任体系,特别注意夯实基层防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镇街、村组,落实到每一处险工险段、每一个工地企业、每一家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原则,逐级明确包保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推动防汛“最后一公里”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各级各类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大局观念,牢固树立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导向,主动跨前一步抓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水务部门要逐级明确河道、堤防、水库(水电站、淤地坝)等防洪工程的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分级分类核查确定山洪灾害等风险区管理责任和巡查责任清单;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防汛减灾“四项机制”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本行业所辖防汛重点部位,建立管理责任清单,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压实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的防汛安全责任。各镇(街)要深入贯彻落实“四项机制”,针对辖区流域性洪水、内涝、山洪灾害等风险特点,细化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环节责任,持续把各项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确保责任网络全覆盖、无死角。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上肩、履职到位,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汛前,各行业部门要建立重要防汛点位和责任清单,随备汛工作情况一并报县防汛办;县防汛办要完成全县“五级包抓”责任体系信息更新完善,形成基础台账,并于5月底前完成相关责任人主流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要坚持系统观念、实战牵引、科技赋能,建强各级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体系,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紧协调联系,加快工作推进,及时调整完善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要深入贯彻落实防汛减灾“四项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规范工作运行,进一步细化完善预报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共享、隐患排查、临灾预警、调度指挥、封控管理、协同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尽可能在汛前出台一批防汛重点点位的相关管控办法、抢险流程、防范指南等规范性制度机制。要明晰坐镇指挥与靠前指挥的关系,防汛关键期既要有党政负责同志在前方重大险情灾情现场一线指挥,也要有党政负责同志在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掌握全局;重要险情灾情现场党政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现场督导,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人员转移,必要时设立现场临时指挥部。各镇(街)、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县防指的决策支撑、信息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四、科学修订应急预案体系。要按照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吸收防汛减灾“四项机制”好的做法,借鉴运用近年来灾害防范应对实践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特别是基层预案要力求简明实用,突出临灾预警和转移避险,体现先期处置特点,镇街、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要细化暴雨、山洪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明确危险区转移范围、转移责任人、转移路线及相关规定。县防指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汛前完成修订。要充分考虑各种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情形,完善极端天气和重大风险研判预警机制,立足断电、断路、断网等情况,明确“撤、封、控”和抢险救援措施。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编制修订部门(行业)防汛抗旱预案方案,特别是交通、通讯、电力等生命线工程,要严格编制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评估、审查、审批并报备。气象、水务、资源规划、应急等部门,要强化面向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短临预报和精准发布能力,健全直达镇街、村组、边远地区的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和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明确规范基层预警响应联动、落实、反馈等各项机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各镇(街)汛前要分级分类组织实战演练,突出极端暴雨洪涝灾害的复盘推演,强化预警叫应、管控管制、转移避险、应急救援等科目的联动反应,通过演练磨合指挥协调机制,完善联动响应措施。行业部门相关演练活动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尽可能汛前组织实施。
五、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综合运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全面组织排查水库(尤其是“头顶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穿堤建筑物、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风险区、重要引调水工程、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城市低洼易涝区、地铁、隧道、立交桥等重点部位和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和管控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力争汛前销号,汛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度汛安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多起突发灾害的教训,全面摸排修订山洪地灾风险区域,加强山边、沟口、非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点区域管控,强化隐患早期识别和巡查监控,落实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加快健全汛期在建涉河工程防汛工作体系,建立台账统一管理,严格规范在建工地营地度汛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基层镇街特别是沿山涉水地区的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基层防灾避险“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去哪里、管得住”责任链条,建立检查工作台账,落实闭环式整改措施,督促安全度汛隐患整改治理到位。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开展水务、住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旅游、教育、能源等行业领域防汛检查,逐级检查本行业本部门责任制落实、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区域警示标识、水毁工程修复、应急演练等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发生过险情的区域和部位要实施全面细致检查,积极防范化解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突出安全风险,严防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灾害。
六、备齐备足应急队伍物资。要立足极端情况下实战需要,统筹驻防专业抢险救援力量、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强化与重要保障物资、先进抢险装备、重型机械设备等生产代储企业的对接,完善前置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方案。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山区、城区洪涝灾情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及时储备更新各类防汛应急物资,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布局,优化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物资调运方案,加强与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的衔接协同,对重点河段、水库、易积水点、地下空间等部位,防汛应急物资要提前就近存放,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到、用得上,全面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服务水平。要积极争取财政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经费投入,将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度汛准备、预警监测、预案演练、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抢险救援、抗旱减灾等资金,并加紧做好物资的补库更新和维护保养。要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抓好镇村群众性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工作,确保镇(街)、村组能够承担好预警传递、转移避险、灾害先期处置等工作。
七、深入开展培训演练宣教。要加大极端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应对、防灾减灾“四项机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等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帮助防汛责任人和专业干部熟悉掌握责任区风险隐患、应急预案和应对组织、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业务,提高应对处置能力。要针对不同灾害情景,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和桌面推演,实战检验应急指挥、队伍前置、人员转移、物资保障等工作,进一步磨合机制、完善措施、锻炼队伍。要协调对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防汛抗旱工作重大部署、重要事件、先进典型,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教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投放防灾减灾公益广告、设置宣传展板和安全避险知识专栏,推进科普宣教“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做好汛旱灾情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防总印发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和省防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突发险情和洪旱灾情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洪旱灾害统计工作,认真落实好行业部门的防汛抗旱信息报送责任,及时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相关信息,按时按规填报《陕西省洪涝干旱灾情统计系统》,确保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虚报、错报、瞒报的发生。气象、水务部门和水库、水电站、淤地坝、河道闸坝等管理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和业务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指挥中心,传输实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和洪水预报预警信息。资源规划、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业墒情旱情等监测预警信息与统计数据,实时传输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指挥中心,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各镇(街)、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各镇(街)、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汛前检查、隐患整改等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意见,请于4月28日前报县防汛办,电子邮箱:ltxfxb2022@163.com)
蓝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 日
蓝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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