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时代 法治新征程】南院门司法所——探索“1234”工作法,擦亮公共法律服务名片

李苏丽
创建于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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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南院门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党组和南院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品牌带动,突出法治赋能,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努力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便民性、均等化,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在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资源融合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了“1234”工作法。

优化整合资源,完善一个平台

        “实在是方便又高效,这就是给咱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的‘小灵通’嘛!”保吉巷社区的陈女士称赞道。自从安上了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保吉巷社区服务中心可热闹了。以前,居民有了法律问题,找律师咨询太“昂贵”,而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又相对欠缺。而现在,只需要在自助服务终端上轻轻一点,问题就迎刃而解。遇到复杂情况,也能在服务终端上联系社区法律顾问,线上咨询。

        近年来,碑林区司法局积极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区级层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南院门司法所建设完成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体平台,配备工作人员3人。积极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事指南服务等工作。社区层面,在8个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安装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并为每个社区选配一名专职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切实向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精准、智能的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打造碑林区“十分钟法律服务便民圈”提供坚强保障。

持续定向发力,做好两种服务

        “多亏了咱司法所的同志,这个冬天因为你们格外温暖!”杨先生边说,边握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

        2024年1月的一天,居民杨先生来到南院门司法所求助,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我早就离婚了,名下有一套自己的房产,几年前,我看我侄子结婚没有房子,就给他住了,还过户到他名下。这几年我一直打工挣钱,一直在外租房住着。现在我老了,又有病,给人家打工没人要,挣不来钱,快吃不起饭了……”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听杨先生诉说着他的遭遇。经过交谈,工作人员了解到,杨某将房子无偿赠与侄子,却并未签订赠养协议。而其儿子因对其赠与房产一事不满,多年来对杨某不管不顾。掌握基本情况后,司法所负责人邵鹏先是安抚杨某的情绪,同时立即与南院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顾问张婷律师取得联系,由张律师代写法律文书,起诉杨某的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并在网上申请立案。考虑到冬季严寒,邵鹏又联系到杨某所在社区的干部,为其申请临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问题得到解决,杨某的脸上也露出笑容。

        南院门司法所通过发挥职能优势,充分法律援助普惠民的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一站式”办理,为农民工、老年人、经济困难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第一时间提供咨询意见、协调转交等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把法治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自2023年10月,碑林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 两措施”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南院门司法所精准聚焦辖区企业法治需求,整合专业服务力量,联合陕西存实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南院门市场监管所、街道平安办等多个部门共同组建惠企法律服务团队,为为辖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精准化法治服务,助力企业壮骨强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团队组建以来,先后深入辖区二手房金融服务、融资担保等企业进行摸排统计,深入辖区8家民营企业“问诊把脉”,开展“法治体检”。累计走访企业10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30余个,收集企业对碑林区司法局护航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征集表16份,审查合同12份,提出法律意见36条,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织密调解网络,实现三级覆盖

        “房子不漏了,我和老孟的关系也和缓了,人民调解功不可没!”钟楼小区的宋某喜笑颜开道。原来,宋某家房屋漏水,与楼上邻居孟某多次协商未果。双方一同找到小区物业公司、钟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当面调解,但在维修赔偿费用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不成。钟楼社区人民调解员主动联系南院门司法所,将这起案件向南院门街道调委会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实地查看房屋漏水情况,在征求双方意见后现场展开调解。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首先从法律角度出发,对民法典中的有关法律规定耐心解释,明确矛盾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维修责任;再从人情角度出发,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处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并鼓励他们积极修复关系。经过两个小时的协商调解,最终孟某承担维修的全部费用,双方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达成和解。 

        南院门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人民调解碑林“365”模式,不断织密人民调解网络,在健全1个街道调委会、8个社区调委会的基础上,培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8名,并不断将人民调解延伸至小区物业,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着力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渠道、新措施、新方法,整合区域法律资源,对于邻里间的小纠纷采用“随手调”工作模式,对于双方分歧较大、涉案金额较多的案件则上交街道一级调委会,实现精准对接,有效联动,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纠纷不上交”。2023年以来,南院门司法所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件。南院门司法所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做到有案必调、调必尽力、力求化解,努力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保障了辖区和谐稳定。

落实“八五”普法,抓实四个重点

        “这场普法活动讲的都是跟咱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事,物品学到了很多有用的法律知识,收获颇多,受益匪浅,感谢社区和咱南院门司法所。”这是听完《民法典》专题讲座后,德福巷居民王女士的真实感受。

        近年来,南院门司法所积极落实“八五”普法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展开普法宣传工作,突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重要时间节点教育到位。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二是在重点区域宣传到位。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对重点群体关注到位。在领导干部、社区司法专干、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群体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少数带动多数、先学带动后学”的作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重点阵地建设到位。充分利用辖区法治宣传阵地,利用各社区文化活动室、法治图书角开展普法宣传。

        2024年1月,由南院门司法所牵头组织成立了“蒲公英”普法宣传队,南大街派出所、南院门市场监管所、区公证处等多元力量参与其中。法宣队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宗旨,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律需求为目标,积极探索法治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新内容。自成立以来,累计开展大小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南院门司法所将进一步发展完善“1234”工作法,围绕基层法治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统筹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为法治南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贡献基层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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