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信用的体现,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为提高社会公众提高对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认识,切合315活动契机,我支行工作人员前往周边商户、医院等开展主题为“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行通过在厅堂显著位置张贴海报、宣传栏放置宣传折页、厅堂电视循环播放视频等方式多方位开展宣传。
进行厅堂宣传的同时,我行还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外拓宣传。反假币、整治拒收现金、数字人民币、零钱包等各种形式宣传都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