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海宁支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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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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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有特殊意义的日子,由海宁市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开展以“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民生银行海宁支行高度重视,并根据人行、上级分行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认真布署,设制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及专职人员,认真执行分行制定的内部制度、流程,多次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人员参加到该工作中。

   二、加强知识学习,提高服务技能

海宁支行多次组织员工法制教育、合规经营教育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提高金融消保工作水平。同时要面向金融消费者重点宣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

  三、认真落实,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

(一)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权利·责任·风险 ”等活动口号,并在营业大厅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人民币反假"、"反洗钱"、"个人征信"等相关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与其他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共同宣传。3月15日,我支行联合其他金融机构在海宁市人民银行的带领下,在海宁市人民广场上开展了3.15“金融消费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重点是向消费者宣传金融消费维权知识、防范通讯(网络)诈骗、警惕非法集资,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金融常识、反假币知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通过传单散发、现场解答等方式,力求使金融消费者了解金融,会用金融,用好金融,为金融消费者了解银行、了解产品、了解金融风险提供服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多渠道宣传。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公交站等多渠道方式开展金融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受众面。向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宣传正规借贷服务,远离违法违规借贷侵害;罗列了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内容以及防范措施,以及反假货币、非法集资、征信等金融知识。同时,现场接受咨询服务,答疑解惑,并分发宣传资料,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四)海宁支行一把手查行长在3月15日当天亲自投入厅堂现场宣教,落实“金融高管讲消保”工作要求,通过发折页(反诈、整治拒收人民币、存款保险、基本权益)、讲解金融知识、解答客户疑惑,根据“枫桥经验”中大接访制度要求,并通过现场接待或接听来电,了解客户需求,记录客户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向群众普及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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