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庄中学交通安全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春季开学以来,我市接连发生两起导致学生死亡的交通事故。
2024年3月9日凌晨2时许,在宁河区七里海大道往淮淀方向,驾驶员付某某(男,20岁,宁河区人,天津某高职学校大一学生)驾驶小型客车与前车追尾,坠入路侧沟渠后当场死亡。
2024年3月9日15时许,在河北区铁东路盐坨桥下,王某某(男,13 岁,天津某区初一学生)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铁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仓联庄地道下,摩托车前轮与路沿接触后倒地,导致王某某受伤送医抢救,18 时许救治无效宣布死亡。
分析上述两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30万辆,道路拥挤,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和涉农地区交通安全基础差,恶性交通事故高发。二是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较差。学生未达到法定年龄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上路,对道路情况不熟悉,自我保护意识差。三是家长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家长对学生出行使用的交通工具不知来源,对学生夜间出行未进行安全提示。
希望各位同学和家长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模范遵守交通法规 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共同防范交通事故。
家长要做到:
一、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出行时,大人孩子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做到各行其道,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远离大货车;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确保车内所有人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特别注意上下车的安全,警惕“开门杀”。
二、规划路线,错峰出行。学校周边道路易发生拥堵,请家长提前规划好接送时间和路线,错峰出行,避免拥堵;如遇拥堵,请耐心等候,做到不超车、不插队、不随意并线,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三、文明停车,即停即走。上学、放学高峰时期,学校周边交通相对繁忙,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听从现场交警指挥,即停即走,有序接送。
四、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安全教育。家长要负起安全监护的责任,教授孩子交通安全知识,叮嘱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并做好与校方的对接。要主动监督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同学们要做到:
一、安全骑行 谨遵交规。根据规定,年满12周岁才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并佩戴安全头盔。
二、各行其道 安全过马路。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
三、坐稳扶好,不嬉戏打闹。选择乘坐公交车上学的同学们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坐稳扶好,不嬉戏打闹,以免发生危险。
四、车辆有盲区,通行需观察。下车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避免从车头车尾突然出现而造成“鬼探头”事故;车辆有盲区,远离大货车,注意货车“内轮差”。
静海区大邱庄中学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