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山西银行大同泰福里支行积极响应号召,联合大同市云冈区和瑞街道泰明里社区静心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阳春三月,风和日丽 ,为优化现金流通环境,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我支行组织宣传小组深入社区,向群众宣讲人民币现金使用中的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提醒客户日常生活中如遇到现金违法行为应懂得拒绝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信用的体现,爱护和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活动将反假货币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落在实处,提高了网点对社区居民的主动服务性,实现多元化的现金服务需求,并为社区居民全面做好小面额现金提供保障,引导广大群众提升维权意识,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现金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