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 3.15
3·15是什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要注意
为了进一步加深幼儿对安全食品的认识,为了孩子们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老师告诉宝贝们在购买时知道的小常识:
要让孩子认识食品安全QS标志,看食品包装是否合格。
教育孩子在和家人选购食品时要做到七防,即防过鲜过艳,防不正常白,防保质期过长,防反自然生长,防小作坊加工,防价格过低,防散装。
小朋友见到有绿色标志,就可以放心购买。
绿色食品品种主要有粮食、油类、肉类、奶制品、蛋、饮料、等。
带有“QS”标志的产品,说明此产品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准许进入市场销售。
适用范围:从米、面、油、酱油、醋的加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等必须有“QS”标志方可出厂销售。
坚决抵制向未成年人销售三无产品!
横水镇启智幼儿园呼吁广大家长朋友,如有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拨打举报电话1231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315中
要让孩子们树立消费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创造更有利于幼儿
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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