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和利用好古旧村落等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其历史价值和生态价值,是各地发展中面临的课题。与此同时,古旧村落保护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比如,一些地方忽视古旧村落的原生态系统保护,热衷于在原址上“拆旧建新”“弃旧建新”;一些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民俗文化面临改变或消失的风险。传统村落应在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主动求变,凭借自身优势和内生性发展动力重新掌握空间拓展的话语权。实现从自我终结到再造的转型。
村落空间要有主动求变、自觉探索的勇气,也要有“自觉”的意识。一方面,要提高村落自身参与主体、实践主体、共享主体地位的意识,摆脱“等、靠、要”的依附性发展思想,激发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自觉”还意味着对自己的禀赋资源和发展诉求要有“自知之明”,村落空间的地方特色是什么?有哪些资源值得挖掘与利用?希望得到怎样的发展?这些都要提前“自知”,这是进行平等对话与协作的“筹码”。始终紧握空间发展的主动权,这是免于被城镇化、市场化及现代化吞并的首要前提。村落通过培育乡村精英、壮大村级组织、构建市场共同体等方式,强化抵御外来冲击的能力。
要树立整体性发展意识,将传统村落的发展纳入地方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村落发展转型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建立“地方”与“超地方”间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为实现“内外联动”打好基础。改变单一的福利输送、直接干预的支持方式,改变刚性规划的开发方式,将空间发展话语权交还给村落自身,可通过农业新业态、项目制合作等方式,给村落空间参与市场化和现代化的机会;与此同时,也要完善相应的保护和激励措施,确保村落和农民的利益不受到侵害。(龙潭镇人民政府 赖瑶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