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主要有机制假币、复印假币、拓印假币、刻版印刷假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使其改变形态的假币。
任何人都不得伪造、变造、出售、购买、走私、运输、持有、使用假币。
哈农信村镇银行教您如何识别假币。
银行收缴假币有哪些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在假币上加盖“假币”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四家银行申请鉴定。
发现假币应当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及时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银行收缴假币有异议时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人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经鉴定是假币的,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依据》。经鉴定是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哈尔滨农信村镇银行以 3.15 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反假币知识,使金融消费者意识到假币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假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金融消费者反假币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为今后的人民币流通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