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大宋楼小学举行3.15消费者维权知识主题队会教育

大宋楼小学二二班
创建于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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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年春风绿,又是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仅仅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更像是一个符号,代表着公平正义和秩序。为提升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引导青少年树立科学、理性、节约、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大宋楼小学组织学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队会教育,大队辅导员准备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学习资料,以此来增加各位同学在消费时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防范侵权的意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来源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要目的是通过宣传,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198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

我国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

    班会上,同学们就消费者权益日积极参与讨论,并分组上台发表各自意见。用PPT的形式认真学习了如何破解校园骗局以及维权小知识等内容。各中队辅导员通过实际生活实例给同学们慢慢渗透,在同学踊跃发言之后,各中队辅导员总结了大家的精彩发言并补充说明了消费者维权的多种合法途径和如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等相关问题。

学生作品展示

315维权应该这样做

我们应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我们可以到就近的市场监管所或消保委设立的消费维权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进行维权。


2、可以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3.我们可以登录12315网络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权利的行使离不开义务的履行。我们既要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履行义务。


第一,要学法懂法,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做诚信守法的消费者。


第二,要依法行使权利,如: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维权。


第三,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选择有经营资质的诚信商家进行消费,摒弃炫耀、攀比式消费。


第四,要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维护诚信的消费环境。

    公民意识从我起步,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治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维护消费权益,守护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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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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