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信用的体现,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根据以上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公告。
我行对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相关政策和要求对学校周边商户以及客户进行了宣传。告知商户和客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在宣传中,强调商户不能拒收现金,在收到残损币时可以至我行进行兑换,同时告知消费者如果商家拒收现金也是违法行为,客户对我们的宣传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