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以案说险”】金融消保原创宣传漫画系列——守护你的财产安全

        为提高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金融防范意识,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嘉兴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以案说险”,宣导金融政策,提示金融风险,倡导理性投资,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案例一:《严打银行卡出租》

案例警示:

近年来,不法分子诱骗受害者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或者一些受害者不重视自已的个人信息保护,随意处置自己的银行账户,这些行为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隐患。广大消费者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自身入手,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账户,不要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轻者影响个人征信,重者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二:《假“亲人”套路诈骗》

案例警示:

不法分子通过盗号软件盗取QQ号或者微信号,登录QQ或者微信后冒充当事人与其好友聊天,通常以急需用钱等理由向其借钱,嫌疑人提供账号让受害人转到指定账号。切勿轻信QQ、微信上的汇款请求,即使看到亲人、朋友的视频影像,也要通过电话确认。拒绝电话联系的,需引起警惕,不要急于转账!!!

案列三:《远离非法“校园贷”》

案例警示:

近年来,“套路贷”频发,它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规避法律法规,成为一种新的犯罪形态,甚至延伸至校园。全国多地高校接连发生校园“套路贷”相关事件,引发学生的财产乃至生命安全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

案例四:《留心过期药品》

案例警示:

近日来,有不少机构或个人开设养生馆打着保健名义开展非法诊疗活动,向老年群体销售过期药品,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聚焦出售过期药品领域乱象,坚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借助大数据技术丰富公益诉讼调查手段,推动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药品安全专项执法活动,整治养生保健领域虚假宣传、销售假劣药乱象。

案例五:《勿点不明链接》

案例警示:

凡是不明短信链接,不要随意点击;凡是不明APP,不要随意注册;更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输入不明网站或告知他人,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消费者个人信息作为一种富含经济价值的社会资源,在不断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也成为了许多不法分子盈利的工具,不法分子常常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渠道,用“免费”等诱惑性的方式诱使消费者办理业务,尤其是辨识能力较弱的老少群体,极易导致经济损失。

       嘉兴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提醒您:守护财产安全,需要我们从多方入手,提高警惕、加强保护、依法打击、保持冷静,时刻牢记反诈防骗“三不一”要原则(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

嘉兴银行(绍兴分行)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0号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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