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小卫士,我们在行动】——汤原县第一幼儿园“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汤原县第一幼儿园
创建于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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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一个国际性的活动节日,活动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它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为了解更多食品安全知识,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培养幼儿正确的消费保护意识。针对幼儿期的消费特点,各班老师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和帮助幼儿正确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远离不合格食品,不买“三无食品”,即: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在购买过程中一定要谨记:首先看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上必须显示内容是否齐全,最主要是查看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其次看标志,要买包装上标注“QS”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

认识安全食品标志

认识“3.15”标志

1.会徽为金黄色,象征着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

2.底色为绿色,象征着这一伟大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3.“3·15”字样反映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也显示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这一事业中的历史作用。

4.睁大的眼睛表明消费者协会时刻关注并提供消费信息,监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5.一双环形的手寓意消费者协会与社会各界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6.地球造型亦为舒展的人形,寄予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国际性及与人权保护的重要关系。

寻找安全食品标志

 实践出真知,知道了“三无产品”的鉴别方式后,孩子们一个个都迫不及待地对实物进行查看,认真地寻找各种物品的商标、包装上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食品安全标志。

通过对各种物品的查验,孩子们对于食品安全有了更深入地认识,能正确地辨别“三无产品”。

消费权益我来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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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系列活动后,孩子们绘制自己刚认识的食品安全标志,将了解到的“315”知识用表征的方式记录了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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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通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给予了幼儿初步的消费意识,引导幼儿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帮助幼儿树立食品安全常识,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宝贝们心里种下正确消费和维护自己权益的种子。

     执行编辑:李    悦

责任编辑:刘书含

本期审核:孙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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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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