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一中学第六支部学习廉洁自律准则,重温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小岑25915
创建于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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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海口市第一中学第六支部全体党员利用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自主安排时间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三个内容,并将学习摘要写在学习笔记本上。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广大教师应该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坚定政治方向

2.自觉爱国守法

3.传播优秀文化

4.潜心教书育人

5.关心爱护学生

6.加强安全防范

7.坚持言行雅正

8.秉持公平诚信

9.坚守廉洁自律

10.规范从教行为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编辑:周小岑

审核:王祖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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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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