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宣传|高管话消保:关于警惕信用卡“代理维权”风险的提示

平安消保人
创建于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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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近期,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烟台分中心在处理一起协商还款的客诉中发现与客户沟通存在异常的情况,在邀请持卡人本人面谈后,持卡人提供了相关困难证明材料。我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持卡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落款公章存在虚假嫌疑,遂将该情况反馈至公安机关。公安排查发现持卡人有找他人代理其“全额退息”和协商还款的问题,该代理人员存在伪造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印章的违法行为,并将其抓获。经进一步侦查,涉案人数较多,目前已刑事立案。持卡人不仅面临代理费无法追回和信息外泄等风险,还因未能及时还款被如实记录了征信,可谓钱财和信用“两空”

案例分析

        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推出“代理投诉”“代理退保”“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等所谓“代理维权”服务诱骗消费者,名为代理维权,实则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部分不法代理中介为牟利,伪造公文、印章或教唆消费者提供各类虚假材料,可能使得消费者面临法律风险。还有部分不法代理中介在收取定金后,以各种理由推迟、拒绝提供“服务”,其目的只是为了占有钱财,此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消费者对此需高度警惕,明辨是非。

风险提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非法“代理维权”,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如,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量入为出。

第二,防止个人信息外泄。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现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等风险,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三,拒绝非法代理维权行为。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以“代理维权”之名,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不仅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突破法律底线。消费者应提前了解自身责任与义务,切勿参与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更不应听信“专业维权”的误导。

 第四,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广大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维权意识,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与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应优先与银行保险机构进行协商沟通,主动说明真实情况及合理诉求;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专门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依规求偿;如发现财产、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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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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