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实施,加强城乡妇女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焦作市 2024 年女性“两癌”健康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的相关要求,由焦作市妇女联合会携手中国人寿焦作分公司,在全市开展“女性安康保险”拓展工作。
“女性安康保险”是一款为我市16-70周岁女性市民量身定做、交费低、保障高的重疾医疗保险工程。对提高我市女性适龄人群生活保障水平、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女性安康保险工程相关说明
(一) 承保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二) 参保对象
城乡女性居民年满16-70周岁,城乡男性居民年满18-60周岁都可参保,每人限购5份,每份保额1万元。
(三) 保费标准
每人每份10元
(四) 保险期限
期限一年
(五) 咨询热线
镇政府13598549564
岗头13849595558 程 伊15670987656
秦伊15093711377 王 伊15239144927
冯村15978726258 圪垱店13569180397
邢庄15838927166 汤王堤13569171653
毛庄15039123900 小刘庄13949669852
毛庵15225813557 西王庄13939100916
安庄13939112499 观音堂13782877456
郭庵13782838239 白 庙13333918437
耿村13782698546 宝 村17796595235
一、 保险责任和赔付标准
女性两癌保险:自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及时续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等两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两种。
男性患食管癌、肺癌、前列腺癌、睾丸癌四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
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每份1万元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 理赔程序
参保人员出险后24小时内拨打95519服务热线,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必要的理赔调查、手续提供等。
三、 投保须知
1. 被保人投保前已患保障范围内疾病不能参加本保险;
2.“女性安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不重复,在社保获得多少理赔,都不会影响“女性安康保险”的理赔。同时“女性安康保险”理赔时不需要医疗费用单据,所以不会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