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自杀可以得到赔付吗?

英大人寿秦皇岛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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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于2022年2月为自己投保英大人寿分红产品,趸交保费10万元,2023年8月,李先生因与家人发生不愉快,一时想不开喝农药,经医院抢救无效身故。待家属办理完后事向我司申请理赔,经调查员多方核实,确认其自杀,按合同规定拒赔退现金价值处理。

案例解析:

       保险合同条款中责任免除项中规定“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终止,退还保险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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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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