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增强学生的消费意识和消费维权能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消费环境,3月14日,大荔县人民法院走进迪村小学,向学生宣传有关消费维权者自身权益保护和消费安全知识。
在“消费维权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中,法院干警围绕食品、文具、玩具等与同学们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消费品,通过生动的视频展示与有趣的互动问答,分别讲解如何查看食品标识标签和识别过期变质食品,如何正确选购文具、玩具,增强同学们感官认识,提升其辨别能力,并告诫同学们远离“垃圾食品”和危害身体健康的玩具。
法院干警还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生动有趣的案例教导学生们如何辨别合格产品、如何进行消费维权等。课堂上,学生们积极与法院干警进行互动问答,现场气氛活跃。
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不仅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在今后日常消费中,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撰稿:张宝莹
摄影:李喜
审核:周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