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必村按照政协协商牵头成立基层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履行民主协商决策职能,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协商,广泛凝聚共识,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发挥“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发挥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决策。
本次民主协商议事决策的内容是:商讨关于确定实施本村道路硬化工程的道路及面积。
2024年2月2日四必村召开2024年度第一季度民主协商议事会议,会上由民主协商议事会会长黄祥益提出:我村现有一个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工程资金为75.6万元,90元/平方,但因我村尚未硬化的道路面积较多,无法一次修建完成,此次召开会议是想要听取大家意见建议需要先修建哪条道路,我们结合实际来确定需修建道路。
协商对象:基层协商民主议事会全体成员、两委干部和振兴工作队等共18人。
会议通过各位协商议事成员互动、协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商成果:经协商一致同意,拟修建椰林路一巷、沉香路一巷、花梨路二巷等16条村内道路硬化,预计8340平方米。
此次道路硬化将提升我村村容村貌,为村民出行增加便利,提高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