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门河幼儿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汾阳市禹门河幼儿园
创建于03-14
阅读 312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加强幼儿食品安全教育,培养幼儿正确的消费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常识,禹门河幼儿园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教育活动。

主题教育知权益

 

        通过老师讲解和观看视频孩子们知道了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和消费者权益知识,并从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入手,认识生产许可标志,如何购买安全、放心的食品。

00:49

        情景剧的表演形式,教给孩子正确认识安全标志、保质期、生产日期等等,辨别优、劣食品,并且列举吃劣质食品给身体带来的危害。

超市实践晓食安

        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切切实实地体验一回消费者,老师请家长带领孩子们走进超市进行实地体验。孩子们认识了超市货架及标签,选购食品,能从中找出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志,学会看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幼儿的食品安全意识、消费意识和初步的维权意识,为幼儿从小养成科学、健康、合理的饮食习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创造更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健康常识我宣传
九项权利护我益

禹门河幼儿园给予家长的温馨提示

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15消费我倡议

        “消费者的权益不容侵犯!3.15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公平正义而战,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阅读 31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