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携法维权 童心3·15——木垒县第二幼儿园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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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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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为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加强幼儿食品安全教育,培养幼儿正确的消费意识,增强幼儿自我保护常识。木垒县第二幼儿园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我是小小消费者

      教师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让幼儿了解自己是一个消费者,学会合理消费,知道消费者的权益,知道用消费者权益法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02:44

食品安全很重要

     家长带领幼儿进超市,以直接感知的方式,教孩子用什么方法准确鉴别食品安全。教师引导幼儿要时刻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含有添加剂和色素的食品不能多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能吃,发霉的食物不能吃,有毒的不能吃,长芽的马铃薯也不能吃……

我是小小检查员

     幼儿进食堂,仔细地算一算日常餐点保质期、核对是否过期,认真地找一找食品安全标志,辨别食品优劣。

幼儿食品安全讲座

     幼儿园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科曾建江科长和张莉莉副科长入园为幼儿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孩子们积极回答问题,热情互动,提升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00:21

小记者招待会

     大班“小记者”代表们戴着自制的“记者证”,准备了许多大家都关注的问题,争先询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叔叔阿姨。

😆:我们怎么样挑选安全的食品?

😄:什么样的玩具是安全的?

😋:消费者权益有哪些?

😛:如果我们买到了过期的东西怎么办?

……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叔叔阿姨认真解答“小记者”的问题,“小记者”们一边听,一边有模有样记录。


01:01

     通过本次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师幼树立了科学的消费意识,加深了师幼对食品安全的鉴别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编  辑:姜蕊霞

初  审:康   莎

复  审:赵蕊琼

终  审:徐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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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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