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级督学李军灵主持召开全市学校安全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

法规安全处
创建于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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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上午,副县级督学李军灵主持召开全市学校安全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对治理教育“乱收费”提出明确要求。

李军灵深入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就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清单,全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设置岗位安全工作“明白卡”。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工作格局。二要扎实风险隐患治理。要修订完善“双控”工作机制,开展校园安全风险辨识、定级,完善风险管控信息清单,实行安全风险公告警示,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各网格人员科学精准对不同网格实行日排查或周排查、月排查,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三是深化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课“五有五落实”,每学期不低于8课时。坚持“1530”安全教育机制,适时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系列安全主题活动。中小学至少每月、幼儿园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演练。分层开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不低于12个课时,全体教职工全覆盖。四要强化应急值守处置。要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救援、处置、报告。实现校方责任保险投保率100%,积极投保“附加无过失责任险”,提倡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学生平安保险。五要推进重点专项整治。按照市教育局一系列安排部署,大力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食品、消防、燃气、交通及校车、校舍建筑、特种设备、实验室和危化品、自然灾害、周边环境、扫黑除恶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彻底解决问题短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六要严格严肃督查问责。对有关岗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参照事故处理进行前置性责任追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对校园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迟报的,依法依规问责。

就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李军灵强调,一是违规收费必须全部清退。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组织年级、班级全面清查近期收费行为,凡收取学生的补课费、资料费、印刷费等违规费用必须全部清退到位。各县(市、区)教体局必须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清退违规收费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整改到位。二是问题线索必须快速处置。各县(市、区)教体局必须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发现问题线索,立即响应,及时调查核实,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讲明白,绝不能置之不理,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要全面落实民办包联机制,不规范就纠正,有问题就制止,必须坚决遏制民办学校高收费、乱收费。三是违规问题必须从严惩处。对每一条查实违规问题,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处理措施清单处置,绝不姑息。同时,将继续通过召开会议、调度约谈、印发通报等方式加大治理力度,达到通报一起、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会上,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洪斌对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要求。

法规安全处处长张雅敏传达学习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财务处处长张卫东就治理教育“乱收费”讲具体意见。

大名县、魏县、肥乡区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表态发言。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科长贺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培训。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教育局设主会场,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中职学校)设分会场。市直学校(含民办中职学校)书记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教体局分管安全和财务工作负责同志、所有科室负责人、安全科室全体人员,直属学校和中心校(学区)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直各学校(含民办中职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和法安办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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