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资助 相伴相行——佳县第五幼儿园学前段资助政策宣传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每个需要帮助的幼儿家庭得到帮助,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给予精准资助,做到“应助尽助”,现将开展2024年春季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一免一补"
学前教育实行“一免一补”政策,即免收保教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
2."资助范围"
由教育部门批准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
3."资助对象"
一免:免在园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幼儿。
一补:在园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4."申请条件"
(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资助标准"
免保教费: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免收保教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每生每天3元,每学期375元。
6."发放形式"
直补到人,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申请流程
1.家长申请
符合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条件的幼儿家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2.评审认定
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3.公示发放
审定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温馨告知书,幼儿家长签字确认,直补到卡。
4.回访
学期末,对本学期受助幼儿进行回访。
凡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条件的家庭,请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及时与本班老师取得联系,并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表格填写完成后请各位家长尽早准备各类资料并且积极配合班级老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资助点燃希望,爱心助力前行。佳县第五幼儿园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家庭困难幼儿应享尽享、应助尽助,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从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