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洗钱”,许多人都觉得只在电视里见过,实际上,洗钱陷阱就在我们身边,艺术品买卖、跨境投资、赌博、证券交易等洗钱的手段层出不穷,要时刻警惕,避免落入骗子圈套,成为“洗钱”的工具人。洗钱犯罪具有高欺骗性,手段多样,不仅包括现金走私、海外投资、地下钱庄,也包括古董买卖、虚假拍卖、空壳公司交易、虚假进出口贸易等等。
那么常见的洗钱陷阱都有哪些呢?
01、 “供卡型”洗钱
禁不住犯罪分子高利诱惑,将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等资金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用于资金转移或存取,可能涉嫌洗钱犯罪!而资金账户不仅包括提供银行的存款账户、储蓄账户,还包括股票交易账户、期货交易账户等金融账户。
02、 “交易型”洗钱
令人艳羡的“大款”“土豪”,看似大手一挥、随性交易大量房产,实际上可能是为了掩饰隐瞒真实所有权关系的洗钱犯罪分子!除了房产外,司法实践中还发现有将汽车、船舶、文物、房产等动产、不动产与现金或金融票据(本票、汇票、支票)等互相转换的洗钱行为方式。
03、 “借码型”洗钱
切勿贪图小利,将收付款二维码交给他人而令自己身陷囹圄!除借用微信、支付宝收付款二维码洗钱之外,还存在使用转账、承兑、委托付款等方式掩饰、隐瞒非法财物的来源和性质。
04、 “虚拟货币跨境型”洗钱
“币圈”乱象多,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财产的洗钱犯罪不在少数,看似所谓“币圈大佬”在投资,实际上有可能在洗钱!
05、 “拍卖型”洗钱
古董拍卖“局中局”,放眼望去满满都是套路!看似拍卖会场上竞价不亦乐乎,天价拍得藏品,实际上将价值极低的物品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然后自己或控制他人出面参加竞拍,委托人只要向拍卖行支付少量佣金,其余资金就“漂白”回到自己手中。此外还有通过典当、买卖、租赁、投资等方式的洗钱手段。
06、 “鱼目混珠型”洗钱
看着没啥生意,但日进斗金,赚的盆满钵满,实际上是“鱼目混珠”将犯罪收入与合法资金混杂在一起,通过开办饭店、旅馆、商城、超市等收取现金较多的商业企业,将其他的犯罪收益混入合法企业的现金收入中达到洗钱目的。
07、 “虚构交易型”洗钱
高价兼职刷单,蕴藏洗钱等犯罪风险!通过空壳公司等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支付佣金虚买虚卖、自买自卖或者以高价购买低价物品,将赃钱“合法”转移给同伙,或通过将赃款、赃物进行虚假担保,抵押、质押取得银行合法贷款,再使用赃款、赃物归还银行贷款等,都是虚构业务型洗钱。
教你五招,轻松远离“洗钱”陷阱!
一是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只有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个人的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才更有保障。
二是积极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核查工作。
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填写真实身份信息,积极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确认,回答金融机构的合理提问。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也应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更新。
三是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最为重要,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也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这样才能避免他人借用本人名义从事非法活动,避免陷入他人“陷阱”,成为他人非法活动的“帮凶”。
四是不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犯罪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无形中为他人洗钱提供了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真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五是对网络信息时刻保持警惕。
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网络信息要时刻保持警惕,不因贪占一时便宜而落入骗局。
最后,浙商银行临沂分行提醒大家:
反洗钱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已有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一旦发现洗钱及其上游犯罪线索,记得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和反洗钱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