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责任、风险----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创建于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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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为进一步维护银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卓资蒙银村镇银行政务服务中心支行以“三个加强”扎实推进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了包括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与宣传推广、提升营业机构窗口服务、关注特殊群体服务、加强金融消费投诉处置等在内的多项内容。


        今年以来,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与推广,对内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对外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共筑诚信消费环境、提振金融消费信心”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构建立体式宣传教育网络。卓资蒙银村镇银行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高密度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构建立体式宣传教育网络。组织全体员工营业网点开展金融知识进大厅、进广场等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重点内容增强市民防范意识。并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利用微博、公众号和微信群等推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常识、法律政策知识等,有效提升金融宣传覆盖面,进行持续、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


        为妥善做好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加大对投诉受理渠道、流程的公示力度,卓资蒙银村镇银行政务服务中心支行不断推进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有效化。强化消费者投诉事项分析,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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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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