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拓宽保险消费者的诉求渠道,现将我司“3•15”期间总经理信访接待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和人员
2024年“3•15”期间总经理信访接待日时间定于3月5日至17日,值班时间为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其中3月15日的接待人员为中支公司总经理刘涛、总经理助理张永卫。
二、接待地点
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与长青街交叉口三鼎大厦15楼。
三、主要接待事项
(一)对涉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事项的反映;
(二)反映我司辖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对我司各级机构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由我司处理的;
(四)反映我司辖内擅自设立保险机构,或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
(五)对我司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关于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政策的相关咨询。
四、来访人须知
(一)自我司公告发布之日起,来访人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总经理信箱或信件等渠道预约,提前填写《信访投诉登记处理审批表》,将要反映的情况或投诉事由通过书面材料形式交我司信访办公室。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来访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来访人为单位代表的,应填写来访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单位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2.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3.相关证据、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等。
(二)预约后,来访人同我司预约联系人确定到访日期。来访当天,来访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司公布接待地点,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来访的,除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信访委托书。
(三)事先未预约的来访人,在总经理接待日来访并要求总经理室成员接待的,经主持接待日的总经理室成员同意,可在预约接待事项完毕后,予以安排接待。因时间安排等原因,主持接待日的总经理室成员无法接待的,我司将说明原因并建议转入正常信访投诉流程办理。来访人已安排过总经理室成员接待,反映相同事项的不再重复安排。
(四)因我司工作安排等临时紧急情况,已预约的来访人在接待日当天无法由轮值总经理室成员接待的,将另行安排。
(五)总经理信访接待日期间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0374-2335588(工作日)、刘女士15137484525(非工作日预约)。
2.来信地址: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与长青街交叉口三鼎大厦15楼人事行政部(邮编461000)。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中心支公司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