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坚持“三要三不要”

创建于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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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主要发现有以下六个典型的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这个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非法集资作为一种危害社会安稳的恶劣行为,防范非法集资,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态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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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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