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上述有关洗钱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遏制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依照《反洗钱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洗钱犯罪的危害
(一)洗钱活动削弱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国家肌体,导致社会不公平,败坏国家声誉。
(三)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增加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
(四)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
(五)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
社会公众配合反洗钱工作的义务
2021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金融工作部署,中国人民银行组织起草了《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完善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和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要求。根据该修订草案第四条、第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相关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履行如下反洗钱义务:
(一)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配合反洗钱调查;
(二)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举报。
(三)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准确、完整填报有关身份信息,如实提供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和资料,如实提供与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目的和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有关的资料。
(四)不通过金融机构而是以现金方式收付,且数额巨大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五)妥善保管和使用金融账户和其他具有价值收付功能的金融工具,不得出租、出借、买卖金融账户和其他具有价值收付功能的金融工具,或者进行其他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六)禁止与有恐怖主义融资风险与定向金融制裁的对象、其代理人、其拥有或者控制的实体进行任何交易。
社会公民应如何配合反洗钱工作
1、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1)开办业务时,请带好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请如实填写您的个人身份信息。
(2)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办理业务时,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4)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2、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U盾和支付码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3、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收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反洗钱举报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10-88092000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信箱,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2
举报传真:010-88091999
电子邮箱:fiureport@pbc.gov.cn
举报网址:www.camlm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