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支行扎实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

高小玥玥儿儿儿
创建于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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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和总省市行要求,结合《关于开展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曹妃甸支行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特色活动、强化融合互动,扎实有序开展宣教活动

提高思想站位,精心策划组织,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

曹妃甸支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照监管部门和总省市行要求,全面落实《关于开展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相关工作。在通知下发第一时间,曹妃甸支行主管行长迅速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布署宣教工作,结合《通知》明确各网点部室任务分工,细化组织推动、宣教计划和督导落实,确保“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聚焦目标群体,落实四个提升,提供有温度的银行服务

曹妃甸支行注重落实“以消费者为中心”的金融知识普及理念,聚焦“一老一小一新”以及残障人士,向老年客群讲解反假币、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向大学生宣传讲解数字金融、理性消费、个人诚信等知识,教育引导学生群体提升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意识;向新市民群体提供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推荐服务,提升新市民群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向残障人士开通上门服务、特色服务等,提供更适合特殊人群需求的暖心服务。

围绕提升能力,做好四个加强,促进消保服务提质增效

曹妃甸支行切实将提升消保治理能力纳入本次宣教活动,推动监管和总省市行政策要求深度融入全行经营发展各环节、各链条。一是加强产品销售行为管理,公示客户经理销售资格,公开风险提示,通过PB 系统为中高端客户发送理财风险提示短信50条,通过厅堂宣传教育引导客户增强风险责任意识、强化价值投资观念。二是加强消保风险全流程管理,按照制度规定,辖内三家维权服务站均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兼职人员受理、处理消费者的服务咨询、意见建议、消费纠纷等内容进行培训及心理辅导,建立纠纷投诉治理奖励机制,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重点群体消保培训力度,3月份,主管行长开展消保培训“上门送教”3次,辖内三家网点利用晨夕会、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消保培训3次,着力提升网点负责人、客服经理、理财经理等基层员工消保管理和履职能力。四是加强“工行驿站+”服务场景建设,深化“驿站+金融知识普及基地”服务,规范公众教育区标识设置和宣传折页摆放,开展知识宣教“微沙龙”3次,发放宣传折页40份,受众客户达50余人,充分发挥网点教育宣传的辐射面和渗透率。

线上线下结合,强化四个普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围绕普及八项基本权利、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国家金融政策措施、诚实守信知识,曹妃甸支行在网点配备消保讲解员、设置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专区、张贴宣传海报等;积极开展“五进”集中宣传活动,到曹妃甸区柳赞镇大庄河村,面向村民宣讲反洗钱金融知识,提高了村民金融素养和防骗意识;到小康西里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折页,普及假币鉴别方法、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等知识,并耐心答疑解惑;到新城太古里商业街,向商户宣传反假币、投资理财知识;到华北理工大学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提升大学生群体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到代发工资企业,向企业员工讲解反洗钱知识。同时制作3.15消费者权益宣传美篇,开展线上宣传。结合不同场景下消费者的金融知识需求,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探索消保宣教的方式,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营造“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良好氛围,让金融知识融入消费者生活。

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范风险。曹妃甸支行将坚定不移地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通过金融知识宣教活动,积极引导金融消费者增强诚信理念,传播金融正能量,为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贡献工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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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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