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银行胜利路支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长提示您远离非法集资

用户14309713
创建于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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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丹东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付玉涛,提示大家远离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诈骗典型手段

(一)投资型诈骗。不法分子利用国家金融优惠政策,巧借原始股发行、私募股权金融互助理财等名义,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诱导消费者。

(二)网络型诈骗。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微信、QQ等通讯工具,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金融投资信息,欺骗消费者。

(三)新经济诈骗。利用“互联网金融”“电子金融”“数字金融”等新业态,或以元宇宙投资等新概念,迷惑消费者。

(四)涉老型诈骗。通过讲座、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的方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引诱购买虚假金融产品。

二、有效防范非法集资

(一)增强理性意识,警惕高额回报。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要牢记“风险与收益并存”,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坚守理性投资理念,审慎确定是否符合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承担意愿。

(二)选择合法渠道,购买正规产品。通过查看营业资质证照,核验经营资质,核实产品销售的合法性。通过官方渠道查看经营模式,询问资金去向、获利方式等内容,核验产品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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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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