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我们组织了3.15专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主题口号是:“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
本次中海支行走进周边商场和商铺,为大家普及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益。
1、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2、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的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
3、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
4、公平交易权,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消除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5、依法求偿权。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及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秩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6、受交易权。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
7、受尊重权。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8、信息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本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客户对消费者权益的了解。兴业银行中海支行将不定期在多渠道进行多种形式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