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课务服务实施意见》和《五项管理实施意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1.坚持“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开展形式丰富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方面的优势,让学生的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3.回应社会关切、回应家庭需求,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课后服务原则
1.自愿参加原则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
2.学校主体原则课后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发挥学校教学的优势,确保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规范操作原则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主作业和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做到“三不”,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4.安全保障原则切实保障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
四、课表及课后服务安排
五、课后服务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备课班期间,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和本方案,全体教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开学第一周,按照课后服务课程安排表,结合课务安排情况,安排各班课后服务教师。后勤处做好课后服务护导值班教师,明确值班职责。校长室安排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轮流巡查。
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