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上午,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带领调研组到西安市调研商事调解工作。调研组首先来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全面了解商事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以下简称“西安调解室”)是最早入驻“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的商事调解机构,自2018年4月运转以来,积极发挥商事调解职能作用,维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西安调解室是一个面向所有律所的开放平台,现有调解员40名,来自全市15家律所以及退休法官、机关退休干部、商协会人员等。西安调解室专门设立的“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西安)中心”已于2021年6月在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开始运作,西安调解室拥有涉外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律师调解员。域外法查明和涉外律师调解员进一步充实了法律服务体系,能够为商事主体提供综合性的商事争端解决服务。西安调解室调解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1、西安调解室是西安首家与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合作的专业调解组织。2018年4月15日首家与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随后又与西安仲裁委(2018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0年)、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2年)、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3年)开展合作,共同推进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2、西安调解室承办了西安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成功第一案。2020年2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委派西安调解室对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进行调解,该案调解成功是西安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成功第一案,对西安市进行知识产权类案件调解具有里程碑意义,为知识产权类案件诉前调解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具有典型性、示范性。3、西安调解室承办了全省行政诉讼调解司法确认第一案。2023年4月,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邀请西安调解室对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的一宗行政诉讼案进行调解。经过反复多次调解,最终获得成功,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为此作出了全省第一份行政诉讼调解司法确认《行政裁定书》。这是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带来的新成果,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对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具有里程碑意义,为今后化解行政诉讼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走出了一条新路子。截至目前,西安调解室共承办调解案2897件,调解成功1483件,调解成功率51%。调解成功的案件得到当事人充分肯定和认可,先后收到当事人赠送的多面锦旗。
在西安调解室调研之后,调研组在西安市“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召开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座谈会。杨政国厅长主持座谈会,西安市司法局苏国峰局长汇报了商事调解试点等工作,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负责同志何玉辉、郑世骅介绍工作情况,省调解协会副会长、行专性调解工作委员会主任张萌汇报了省级商事调解组织筹备情况。
在听取发言之后,杨政国厅长作了讲话。杨政国厅长说,这次调研重点是商事调解。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作为西安较早开展商事调解的专业商事调解机构,通过调解化解了很多纠纷,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应予充分肯定,认真总结经验做法。
杨政国厅长指出,开展商事调解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商事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杨政国厅长强调,要加快试点步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优化审查登记流程,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稳妥有序推进,始终坚持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宗旨不变,认真研究商事调解组织的属性、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调解员任职条件等,扎实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化开展。要积极探索创新,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大胆探索商事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联动,不断提高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省调解协会会长丁小军以及厅机关社区矫正处处长刘哲辉、律师工作处处长宗银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马红薇等参加调研,西安市司法局局长苏国锋、副局长张兴平,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副主任马选利、党群工作部部长田园等陪同调研,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雁塔法院调解室主任权素清(存实律所)、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未央法院调解室主任申从军(海普睿诚律所)、李志山(合恒律所)、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灞桥法院(自贸区法庭)调解室调解员吴志越、李慧、仝楠等参加接待。
【背景资料】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为落实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解决企业在一带一路发展中的风险与挑战,2015年10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牵头联合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哈萨克斯坦国际商会、巴基斯坦工商会、意大利CBA律师事务所、奥地利Wolf Theiss律师事务所等,在北京发起创立国际服务平台“一带一路服务机制”(Belt and Road Service Connections, “BNRSC”)。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具有项目对接、风险预防、纠纷调解三大功能。2016年5月29日,一带一路服务机制设立调解委员会,首任调解委员会主席是沈四宝先生。该调解委员会以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ADR)或方式解决争议。为促进国际商事调解工作开展,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于2016年10月14日在北京依法设立了中国的落地执行机构“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该中心专门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创建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的指导下,共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新成果。2016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子课题单位。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开展工作中,认真研究《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及世界各国的调解法律,结合中国调解发展需求和跨国商事调解及执行国际法的框架,2020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法草案》专家意见,向中国法学会提交立法建议报告,向全国人大提交立法提案。目前该提案由商务部和司法部牵头办理。
截至目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国内外设立了110个调解室,调解服务能力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180多个城市。全球调解员数量达720多名,受理调解案件近3万件,调解结案成功率60%。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由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牵头组建成立于2017年3月,是国内总部外设立的第一个调解室,也是最早入驻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的商事调解机构。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玉辉女士1988年成为陕西首批职业律师,具有极深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曾担任陕西省工商联、陕西省妇联等60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不仅在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能自觉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身体力行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她曾担任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陕西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荣获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连续三届担任陕西省政协委员。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何玉辉深刻领会这一倡议的丰富内涵,及时提出议案,建议从法治建设方面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她发挥个人在国际法律界交往方面的优势,联合国内法律方面的著名专家,为创立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发挥了积极作用,并成为首批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也是陕西第一位取得调解员资格的律师。
2016年8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是西北地区唯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2017年4月1日正式揭牌运营。何玉辉敏锐地认识到自贸区需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为此,她一方面争取总部于2017年3月批复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一方面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建议,多方联系成立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将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充实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西安落地运转,报请西安市司法局于2017年9月25日批复同意成立“西安市融商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市民政局于2017年12月22日核准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登记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2018年4月15日,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陕西办公室、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同时揭牌运行。
为了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的法律服务更有效,何玉辉积极宣传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架构,很快促成与西安国际港务区签订了《“一带一路”公共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与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签订了《建立诉讼与调解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与西安仲裁委员会签订了《建立仲裁与调解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还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美国大西北总商会、俄罗斯工业企业家联合会签署了《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合作协议》,牵线搭桥由西安市律师协会与9家境外律师事务所签署国际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参与策划了2018年4月和2019年4月连续两年在西安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论坛,促进了各商会、企业与服务机构交流。所有这些努力,对西安推动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提供了范例和蓝本,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在首先与灞桥区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合作的基础上,又联合其他律所分别与雁塔法院、未央法院、碑林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合作,其中由陕西存实律师事务所主任权素清负责雁塔法院调解室,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综合部主任申从军与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志山负责未央法院调解室,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非负责碑林法院调解室。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专门设立的“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西安)中心”已于2021年6月在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开始运作。西安调解室还拥有涉外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律师调解员。域外法查明和涉外律师调解员进一步充实了法律服务体系,能够为商事主体提供综合性的商事争端解决服务。
近6年来,西安调解室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商事调解职能作用,开展商事纠纷调解,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举办了8期公共法律服务培训班,经过培训考核,有40人取得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资格。
截至目前,西安调解室共承办调解案2897件,调解成功1483件,调解成功率51%。调解案件类型分为:1、商事纠纷类: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服务合同纠纷占30%,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占15%,金融借贷、商业承兑汇票纠纷10%;2、民事类:民间借贷、劳务、劳动争议10%,交通事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侵权纠纷10%,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分家析产纠纷10%;3、知识产权类:侵害作品传播权、侵害商标权、著作权权属纠纷15%。
西安调解室作为具有商事调解职能的专业调解组织,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工作规范和运行流程,成立五年多来,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确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每年接受主管部门审核年检,均为合格,从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西安调解室本着公益性、中立性和专业性的原则,按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开展调解工作,作为调解主持者,始终秉持中立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综合平衡各方的利益,提出符合纠纷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调解工作得到当事人充分认可,迄今未收到任何投诉,没有产生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西安调解室已被纳入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和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连续三年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工作,年均参与调解纠纷量、调解成功率等指标在参与合作的法院综合排名靠前,在全国和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西安调解室连续两年荣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优秀调解室,有4名调解员荣获优秀调解员和优秀调解秘书荣誉,调解案例连续两年入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典型案例》,2022年荣获西安市司法局调解案例三等奖,连续两年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法治陕西论坛”、“大关中发展论坛”、陕西自贸区发展论坛等活动,分别提交了研讨论文,并荣获首届“法治陕西论坛”二等奖。
西安调解室的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政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自贸办、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司法局、西安仲裁委、西安浐灞国际港、西安高新区等单位领导先后到本中心考察调研,给予较高的评价。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社、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西部法制报、西安日报等主流媒体作了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