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一)
—国华人寿焦作中支

以案说法|警惕代理退保骗局

      周女士2018年8月份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重大疾病、附加保险费豁免保险的组合险种。连续缴纳4年保险费后,被一个“朋友”华先生劝说:年纪轻轻,投保没有必要,他可以通过“操作”让周女士的保单全额退保。

      华先生接受委托后,代周女士向金融监管投诉,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后,调查发现:该保单回访录音等证据证明投保时,周女士知晓该组合产品的特点,中途退保,只能退还保单现金价值,而不是全额保费,不予支持周女士诉求。周女士又在华先生指导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全额退保的诉讼,人民法院驳回要求全额退保的诉求。

      事后查明:华先生专门从事不良代理退保的黑灰产团伙成员,被金融监管部门等多部门予以严厉处罚。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寿险、重大疾病保险、附加保费豁免类保险意在长期保障。保险公司依据精算原理设计以一定费率设计产品,向客户提供风险保障。保单现金价值,是客户中途退保时,扣除风险保险费和营业成本,向客户支付的退保金额。保障程度越高,收取风险保障费越高,保险费与保单现金价值的差额越高,一旦中途退保,损失越大。

一般来说,客户越年轻,健康风险较小,同样保额的风险保障,保险公司收取的风险保险费越低,即保单相对便宜。投保的前期,中途退保的退保金一般低于保单现金价值。投保经过时间越久,中途退保损失越小,甚至不存在损失,或者高于连续缴纳保费。

      这个案例中,周女士知晓产品特点的情况下,偏信被第三方恶意代理退保的花言巧语,尽管通过一番“操作”仍没有达到目的。

      对于消费者来说,任何需要收“手续费”的“代理退保”行为都会直接导致消费者的损失而非收获。甚至,有些“代理退保”的不法分子还会在帮助消费者退保的同时,盯上保单的现金价值,导致消费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是谨慎理性办理退保。消费者应对“代理退保”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理性衡量是否有必要办理退保。二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如对保险合同有疑问或需办理退保,可访问保险公司官网、拨打客服热线、亲访保险公司或借助金融监管部门寻求解决。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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