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安全底线 保护文物安全】

涉县文保中心开展春季文物安全检查工作

涉县文物保护中心
创建于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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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历二月初二,是中国传统“龙抬头”的日子,也是老百姓焚香祈愿的日子。为了保障我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物保护精神,3月11日,涉县文保中心主任李彦林带队,深入合漳乡,对辖区内的前峧村三教堂、英雄碑、段曲村娲皇行宫、合漳村父子忠臣碑、三教堂、白芟村玉帝庙、奶奶庙、西明寺等文保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1、前峧村三教堂(县级文保单位)

前峧村三教堂始建于宋靖康年间,明清重修,为一四合院建筑,由正殿、南殿、西配殿和关帝庙及山门组成,现存有明清碑刻3通和香亭1个(明嘉靖年间及中华民国)。检查组针对存在问题指出,一是门口赑屃出现了现代刻碑放在了文物本体上,要及时改正;二是要求文保员将安插在主殿房顶上影响建筑安全的彩旗取走,将院内杂草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三是将殿内的打火机、香烛等物品清理干净;四是尽快更换失效的消防器材,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2、前峧村英雄碑

       位于前峧村三教堂院外路边的”威武不屈民族英雄“碑,纪念了抗日战争时期为国捐躯的革命先辈。检查组要求,由于位置在户外,乡镇村要加强保护,定期巡查,保护好这一碑刻。

       3、段曲村娲皇行宫(县级文保单位)

      始建于清代的段曲村娲皇行宫,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现存正殿1个,并有碑刻3通(清道光年间)。经过检查,检查组要求文保员:一是要抓紧清理正殿内梁架上的废弃电线和供桌上的蜡烛等物品 ;二是要科学修剪伸向房顶的树枝,避免对房顶造成破坏;三是清理房顶小树和落枝,清理院内杂草,保持院内环境干净整洁,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4、合漳村父子忠臣碑(县级文保单位)

      始建于清代的合漳村父子忠臣碑,碑体为青石质,阳面刻有楷书“宋父子忠臣陈宫故里”九字,主要记载了陈寅、陈咸父子的生平事迹。检查组要求,由于碑刻位置位于三教堂门外,文保员要加强保护意识,增加巡查次数,严密关注文物安全,保证文物安全。

      5、合漳村三教堂

       合漳村三教堂由正殿、东西配殿和戏楼,及山门组成,明清重修,现存有碑刻四通和香亭一个(明嘉靖年间,和清康熙、乾隆、咸丰年间)。现存建筑系后人翻建。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碑刻和香亭的保护;二是要清理院内杂物,保证院内环境干净卫生。

      6、白芟村玉帝庙(县级文保单位)

      白芟村玉帝庙,始建于明代,坐北朝南,现存建筑有卷棚和正殿,并存有清乾隆年间碑刻。1978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检查组指出,一是加强对卷棚木柱倾斜等安全隐患的防范,严禁人员在殿内随意出入活动;二是清理正殿内香烛等物品,严禁殿内烧烛焚香;三是要将无用电线清理干净,保证无安全隐患。

      7、白芟村奶奶庙(县级文保单位)

      始建于明代的白芟村奶奶庙,坐北朝南,分前后两院。由山门、地藏菩萨殿,娲皇圣母殿、东西厢房及西门组成,占地面积925平方米。现村有碑刻4通(明万历年间和清宣统、同治、康熙年间)。检查组要求:一是将殿内焚香物品清理干净,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庙内有大型锅灶,活动期间,要严防用火用电安全;三是要严密监控台阶通道外裂缝的安全隐患,保障安全。

      【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

      检查组指出,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义务保护员要加强安全保护意识,增加巡查频次,规范环境卫生;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畅通汇报渠道;乡镇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制度,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履行好属地管理的责任,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此次下乡安全检查,上午12:30结束,下午13:20开始,县文保中心主任李彦林强调,文保中体全体工作人员安全检查要以工作为重,能到必到,应查必查;上午迟下班,下午早上岗;要克服各种困难,尽量多走点、细排查,把主要文物拍摄好、记录好,以美篇形式网络保存,便于将来对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此项工作是对文物保护工作存在问题的阶段性检查记录。今后,县文保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践行中心“主动担责、积极工作、完成任务”的精神,扎实推进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让涉县的历史遗迹、宝贵文物保护好、传承好,为涉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文保力量。

    图片:王军伟

    文字:张   捷

    编审:王书俊

       终审:李彦林

    涉县文物保护中心

    电话:0310—3897872

    地址:涉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 北9楼9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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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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