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青国金办发[2024]11号)及总行《中国银行关于发送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行于3月12日在江西路支行及周边社区网点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行员工向客户宣传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帮助客户正确认识金融产品和服务,了解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识别防范保险销售误导、网络平台诱导借贷、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提升客户维权意识,赢得了客户的赞扬和认同。
我行后续会继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导向,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提升教育宣传工作的执行力与质效,促进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