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行下发的《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行2024年消费者宣教工作总体安排,我行于2024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活动。
本次活动我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分行主管消保工作副行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指导全行开展相关工作。并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各部门宣教主题分工、各级机构职责分工。
宣传活动期间我行辖内各网点均提前做好网点布置,认真落实宣传方案要求,积极响应本次宣传活动。我行将严格落实监管部门以及上级行工作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主动适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形势、新要求以及不同金融消费者群体个性化、多元化需求,高效务实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揭示非法吸存揽储、养老领域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代理维权等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危害金融稳定安全的行为。解读投资理财等热点领域监管政策,加强产品销售、风险测评等关键环节业务风险提示,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财和理性消费理念。倡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理借贷,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避免盲目投资和冲动交易,共建共享风清气正、公平有序的金融消费环境。宣传金融监管部门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的政策,积极弘扬金融正能量,助力提振金融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