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李某购买一台纯电车准备跑网约车,但因正规保险公司营业车辆保费过高,经朋友介绍购买了某某安全统筹公司商业统筹保险。一天,李某驾驶纯电网约车,途经乡镇路段因避让摩托车,导致车辆开到沟里,底盘受损严重,电池包破损,随即向某某安全统筹公司报案,统筹公司查勘后拖至服务站维修,服务站报价8万元。统筹公司定损后协商价格7万,服务站同意,但车辆修理完成,通知李某提车时统筹公司还未支付赔款,李某致电统筹公司定损人员,定损人员告知他仅负责定损不负责赔款,随即给了另外一个工作人员电话,李某再次联系被告知再走流程需要半个月时间,李某半个月后再次联系工作人员被告知已离职,后就再也不接电话,致电统筹公司总台电话无人接听,后上网查询该安全统筹公司已申请破产倒闭,本次事故损失7万元加上购买保险的6千元,合计亏损7.6万元。
【温馨提示】
1.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
2.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与广大车主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并非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消费者将面临无法获得或者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请广大车主朋友全面客观认识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如有保险需求,请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南平中心支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