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中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为了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北关小学开展了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共建诚信校园”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3月11日上午,我校组织开展了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共建诚信校园”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六(3)中队的队员向全校师生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就如何正确、合理消费,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知识进行了宣讲。同时号召同学们做人要讲诚信,发扬中华美德,学会遵纪守法。
各中队辅导员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了主题队会。辅导员向队员们介绍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知识,积极的引导队员明白消费者权益,帮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意识,列举了多种在现实生活中的维权案例以及维权的途径,使队员了解到如果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呼吁队员们们自己要做一个“知法守法,合理消费”的小学生。
在生活中,队员们要提高生活知识和消费知识,增强明辨是非的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到侵害。在购买物品时,队员们要认真观察生产日期,看产品的基本质量,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没有卫生保障的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如果大家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先与商家协商沟通,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还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者找工商部门反应自己遇到的问题,监督商家规范整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提升了队员们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校园的诚信氛围,队员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了一个深层次的了解和体会,使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奋发有为的诚信友善好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