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更好地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家长和社会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意义和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我校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宣传活动,特推送《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相关内容。我们真诚向您致信,请依法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1.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2.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3.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4.《义务教育法》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有何规定?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5.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6.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关爱孩子,就是关注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履行《义务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人人争做优秀家长,为国家为社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我们的每个孩子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社庚初级中学宣